本文目录:
- 1、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 2、沈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 3、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 ,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重庆市,工伤保险的实施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获得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服务,以及促进康复和职业康复。本办法主要围绕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重要性。
沈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一)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快报,并在15日内提出职工工伤认定报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送工伤快报、没有提出工伤认定报告的,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按工伤保险规定自行支付。
沈阳 市 工伤 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怎么发放? 《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沈阳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沈阳市的劳动者由于工伤致使十级伤残的,那么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是七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沈阳市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1、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该条例的出台,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确保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
2、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投资运营、办公场所建设、发放奖金或挪作其他用途。工伤保险基金应设立储备金。第六章 附则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由省级政府确定统筹层次。
3、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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